“我父亲向某华,1948年入党,给共产党干了一辈子地下工作,却被当成‘反革命’。1951年被关了9个多月!1964年两次被捕关押,房子被农场收走再没还!现在连申诉都被说‘历史遗留’,5万块钱就想‘买断’我们家的血泪?” 77岁的向某芳老人,攥着一沓泛黄的文书,在南川区信访办门口红了眼。从2013年到2026年,他为父亲向某华的历史冤案奔走13年,5万元“调解款”背后,是压垮一个家庭的“历史尘埃”,还是法治社会的“冰冷句号”? 据向某芳提供的材料显示:向某华194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担任保队副,负责传递情报、掩护同志。1950年,他还在“金佛山剿匪”中协助解放军立下功劳。 1955年、1964年,向某华两次被南川县GA局以“反革命”名义关押,累计9个多月; 上世纪50年代,南川县农场(现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单位)分配给他家的房子,被强行收回转给他人,至今“灭失”。 “我妈哭到失明,我爸被折磨得病重,一家人的生活全毁了!”向某芳回忆 2013年,向某芳开始信访。2021年10月,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GA局联合出具《信访调解协议书》,一次性支付5万元,约定“双方不再上访”。 “5万块,买的是我爸‘不反’的‘承认’,还是我们家70年的血泪?” 协议中明确“甲方(政府部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味着历史冤案、房产损失、名誉损害,全被“一笔勾销”。 更讽刺的是,2024年1月,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又出具《不再受理告知书》,称“信访事项已处理完毕,无新事实理由”。 2014年,向某芳起诉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要求返还房产或赔偿。南川区法院裁定“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2019年、2024年,向某芳向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申请监督,检察院出具《复查决定书》《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理由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无新证据,不符合监督条件”。 从2023年到2025年,南川区信访办、重庆市信访办多次转送材料,但均被退回;2025年1月,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告知“信访诉求已答复,本次不予受理”。 四、“历史遗留”成挡箭牌?法治社会不该有“烂尾的冤案” 证据困境:年代久远,当年的“平反文件”“房产凭证”要么灭失,要么被认定为“无效”; 程序壁垒:信访“三级终结”、司法“终审驳回”,让普通百姓陷入“死循环”; 价值错位:用“5万调解款”“历史遗留”淡化个案正义,本质是对法治精神的消解。 “我不是要‘闹事’,我要的是‘真相’!”向某芳翻出父亲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上面的字迹早已模糊,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仍刺痛人心。 这起案件,绝非个例。近年来,“历史冤案申诉难”“信访程序空转”等问题屡见报端。向某芳的13年,是个体在庞大体制前的挣扎,更是法治社会必须直面的考题: 当“历史遗留”成为“不作为”的借口,谁来守护公平正义? 当司法、信访、检察都“无能为力”,普通百姓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77岁的向某芳,还在等一个答案。他的白发、泛黄的文书、颤抖的手,都在诉说:“我的父亲是地下党,他没有罪。我们的房子,应该还回来。” 这不是“闹访”,是对历史的追问,对法治的呼唤。希望相关部门能重新审视这起案件,别让“历史遗留”成为“烂尾的冤案”,别让一位老人的13年申诉,最终沦为“法治的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