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有雲的无牌车困局:一场因“口头承诺”碎掉的营生梦
对姜有雲而言,2015年3月买下的那辆自卸车,本是“靠车养家”的希望——但从他付完首款、签下欠条的那天起,这场交易就成了他此后近十年的枷锁。
一、“能办牌”的承诺,是他买车的全部底气
2015年春,经皖青砂厂赵总介绍,姜有雲选中了青海华鑫汽车销售公司的中国重汽豪卡-H7自卸车。彼时他手头拮据,只能靠银行贷款付部分款项,剩余金额给华鑫打了欠条。
让他放心签单的,是华鑫邢总的一句口头承诺:“车你先开,牌照我们负责办,车贷不着急还,砂厂这么多人都能作证。”在姜有雲看来,“能合法上路”是买车的前提——没人会花钱买一辆不能拉活儿的废铁。
提车后,他托曹超办了临时牌照,车辆很快投入砂厂运输,营生刚有起色,变故却来了:2015年底,姜有雲因此前的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车辆运营被迫中断。
二、刑满归来,车成了“没手续的烫手山芋”
2018年刑满释放,姜有雲第一时间去看车,才发现“办牌照”的承诺成了空话:
-曹超跑了海南共和多趟,始终没办下合法牌照;
-司机陈占祥试着开出去拉活儿,直接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大通县交警罚款200元、记12分;
-没合法手续的车不敢上路,只能扔在院子里落灰,直到2024年彻底老化,被姜有雲当废铁低价处理。
“买这辆车是为了赚钱,结果现在连路都上不了,等于花了钱买了堆废铁。”这是姜有雲当时最直接的感受。
三、被起诉的是他,可“违约”的是谁?
2018年1月,青海华鑫以“欠付购车款”为由,将姜有雲诉至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同年11月19日庭审现场,华鑫拿出接车确认书、欠条、车辆合格证,要求姜有雲支付23.3万本金+7万利息(合计30.3万元)。而姜有雲的核心抗辩,始终围绕“华鑫没履行办牌承诺”:“我不是不还钱,但你们答应的牌照没办,车没法运营,我哪来的钱还?你们给的临牌是假的,连砂厂其他人都是听了你们的承诺才买车的!”
但法院最终认定“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华鑫已交付车辆”,判决姜有雲15日内付清30.3万元及诉讼费——他“先办牌照再还款”的诉求,未被采纳。
四、撤诉是“信任”,换来的是强制执行
姜有雲不服判决,2018年12月上诉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求很明确:“华鑫先给合法手续、赔偿我车没法运营的损失,我再付合理车款。”可上诉前,邢总又通过赵总传话:“撤诉吧,咱们私下协商还款。”姜有雲念着“熟人情面”撤了诉——但撤诉后,华鑫再无协商的意思。
直到2024年,城北区法院启动强制执行:姜有雲的医疗卡被冻结划扣,加上车辆零星运营的收入,他前前后后已经掏了二十多万。但华鑫仍要求他按判决支付30.3万元,无力偿还的姜有雲,甚至面临拘留风险。
五、他的委屈:“我买的是车,不是负债”
姜有雲至今想不通:
- 2015年同款裸车才十六万元左右,华鑫却按“有牌新车”算钱,还要收30%的高额利息;
-是华鑫没办下合法牌照,才让车成了废铁,凭什么让他承担“无法运营”的损失?
-自己已经掏了二十多万,早覆盖了车的实际价值,为什么还要被逼着还剩余款项?
对他而言,这场交易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他付了钱,没拿到“能合法使用的车”;对方没履行承诺,却能拿着判决书逼他还债。
如今,姜有雲的诉求无比明确:青海华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必须为未履行办牌承诺承担全部责任!立即停止不合理的债务追偿,撤销远超车辆实际价值的判决金额!返还他被冻结划扣的医疗卡资金及超额支付的款项!赔偿他因车辆无法合法运营导致的多年经济损失!他买的是能养家糊口的运营车,不是一堆让他背负巨债的废铁,更不是一场被欺骗、被不公判决裹挟的噩梦!他要的不是赖账,是最基本的公平正义,是让违约者付出应有代价,还他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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